狭义上的婚姻效力有哪些分类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2-24 10:57) 点击:168 |
狭义上的婚姻效力有哪些分类? 1)根据婚姻效力范围标准 ·直接效力: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·间接效力:婚姻的对外效果:夫妻对外行使债权和承担债务,第三人不能要求与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结婚或发生两性结合等。 2)根据婚姻效力性质的标准 ·身份上的效力:与夫妻身份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,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,因婚姻关系成立而当然产生。 ·财产上的效力:夫妻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、适用、管理、处分等享有的权利和义务。 夫妻忠实义务:指配偶互负专一的性生活义务,不得为婚外性行为;广义上的还包括不得恶意遗弃配偶,不得为第三人的利益而损害或牺牲配偶的利益。 夫妻财产关系:我国法律包括夫妻财产制、夫妻间的经济扶养、夫妻继承权三个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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