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包括哪些内容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2-24 10:55) 点击:218 |
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包括哪些内容? 1)、《婚姻法》第17条规定,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:工资、奖金;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知识产权的收益(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实际取得或者已经 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,不明确的期待利益不包括在内);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(明确给一方的除外);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 2)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 ③男女双方实际取的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、破产安置补偿费 3)军人的复员费、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但婚姻存续时间较长的,可转化为共同财产。公式:婚姻存续年限*【费用总额/(70-入伍年龄)】 4)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,明确表示赠给一方的除外。婚前购置的也除外。 5)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、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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