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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07-07 17:38)    点击:237

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?

  如果夫妻一方想要主张一方婚后所得财产为个人财产,婚前财产公证将是比较有利的证据。

 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夫妻婚后财产所得共同制,根据有关婚姻法的司法解释,这一制度包括两方面的涵义,第一、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仍应属于个人财产,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的长短而改变,同时,婚前的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的形态发生变化也应认定为个人财产,如把婚前的积蓄买了一辆汽车,那么这汽车虽是婚后购买,但仍应认定为个人财产。第二、婚后夫妻各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。如:工资;奖金;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知识产权的收益;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等等。

  如果夫妻一方想要主张一方婚后所得财产为个人财产,婚前财产公证将是比较有利的证据。从案件的证据情况上考虑婚前财产公证问题,个人还是不太主张婚前财产公证,因为婚姻毕竟不同于合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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